文字解读:永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6 09:17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2022年4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宾心华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会议组织观看了消防安全警示片《村(居)民自建房及“多合一”商铺火灾警示片》,传达学习了《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会议强调:

要认真学习省、市关于消防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北湖区“4·16”火灾及其他地区消防安全事故教训,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抓紧抓严抓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明确:

一、优化方式,强化宣传。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方式,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

二、明确责任,严格落实。

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单位)监管(主管)责任和乡村属地责任。

 

三、严管重罚,整治到位。

县安委办要牵头依法制定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消防事故处罚处理办法,对全县企业、商家门店的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事故,按照情节轻重,分重罚(罚款)、停产、停业、关停等4个等级处理。

消防部门要对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村(社区)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线索、事故问题进行核实查处,严格按规定处罚到位。

四、强化保障,夯实基础。

一要加强县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配足配齐消防救援、应急处突设施设备,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和培训。

二要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添置足够的消防应急设施设备,确保救援队伍有足够的队员能够实行轮班、轮休;要将森林防灭火、建筑消防纳入培训内容,消防、应急等部门要加强指导。

三要强化单位的消防力量建设。全县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都要按要求购置配备消防救援器材,组建消防救援队伍或明确人员力量,队伍中必须有单位的领导、正式干部职工。要强化培训操作,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熟知消防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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