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路管理局 关于印发《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698598533/2010-1366247 文号:永路字〔2010〕23号 统一登记号:YXDR-2010-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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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10-09-29 公开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YXDR-2010-64001


 


 

 

永兴县公路管理局文件

 


永路字〔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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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一O七国道永兴养护站,路政大队,鲁永治超站:

《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已经县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



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

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永兴县普通公路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是对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进行规范。因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需收取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的,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当事人确有困难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酌情减免、减免权限如下:

﹙一﹚ 减免比例在20以下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二﹚ 减免比例在20-40的,由市级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三﹚ 减免比例在40以上的,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第四条 本制度仅作为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内部把握的执行基准,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引用,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情况,按照《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见附件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

第六条  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过罚相当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过错相当。

﹙二﹚   公平公正原则

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违法主体同类的违法行为,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三﹚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把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作为行政执法首要目标,既要制裁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四﹚   程序正当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   综合裁量原则

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综合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判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降低一个阶次进行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高一个阶次进行处罚:

(一)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二) 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三)在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四)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或者有其它妨碍执法行为的;

五)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两人以上结伙实施违法行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

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高阶次进行处罚:

(一)违法行为的方式或者结果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抗拒检查,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三)对证人、举报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

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中断的;

 第十一条  本制度和《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所称“以上”、“以外”均不含本数,

“以下”、“以内”均含本数。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永兴县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

 

 

 

 

 

 

永兴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一)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m2以下的,不予罚款处罚;

2、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m2以上5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占用(挖掘)公路用地5m2以上10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m以上5m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m2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0m2以上100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5m以上10m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m2以上5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m2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00m2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0m以上100m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5m2以上10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m2以上5m2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00m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0m2以上100m2以下,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7、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00m2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0m2以上100m2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8、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00m2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9、同时占用(挖掘)公路路面、路肩、边沟或者公路用地的,应当先按上述基准分别确定占用(挖掘)公路路面、路肩、边沟或者公路用地所处的罚款,然后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在占用(挖掘)公路路面、公路路肩、公路边沟、公路用地中最高罚款以上,总和罚款以下酌情决定执行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一)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现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经同意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

1)尚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

1)尚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同意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长度在1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长度在1m以上5m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长度在5m以上10m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长度在10m以上100m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二)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长度在100以下1000m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长度在1000m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6、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1)长度在1m以下的,不予罚款处罚;

2)长度在1m以上5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长度在5m以上10m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长度在10m以上100m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长度在100m以上1000m以下,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长度在1000m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7、修建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的管线、电缆等设施同时跨越(穿越)公路、公路用地的,应当先按上述基准确定分别课处的罚款,然后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在分项罚款中最高罚款以上,总和罚款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三)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50m以内、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m范围以内或者公路两侧50m范围以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50m以外100m以内、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m以外40m以内、公路两侧50m以外100m以内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100m以外150以内,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40m以外60m以内、公路两侧100m以外150m以内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扣宽河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150m以外200m以内、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60m以外100m以内、公路两侧150m以外(危及公路安全)的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四)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行驶20m以内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行驶20-50m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行驶50-100m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行驶100-500m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行驶500-1000m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6、行驶1000m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

1)车辆超长、超宽、超高,尚未危及渡运安全,处500元以下罚款;

2)车辆超长、超宽、超高,危及渡支安全,处5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超过汽车渡船限载标准,尚未危及渡运安全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4)超过汽车渡船限载标准,危及渡运安全,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一)车辆超长、超宽、超高:

①超长、超宽、超高在5%以下, 不予罚款处罚;

②超长、超宽、超高在5-10%的,处罚100元以下的罚款;

③超长、超宽、超高在10-20%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④超长、超宽、超高在20-5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⑤超长、超宽、超高在50-100%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⑥超长、超宽、超高在100%以上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车辆超过车货总质量:

①超过车货总质量1吨以下,车货总重未超过55吨的,不予罚款处罚;

②超过车货总质量1吨、2%以上5%以下的,处罚50元罚款;

③超过车货总质量5%以上50%以下的,在罚款50元的基础上,每超5%50元罚款;

④超过车货总质量50%以上100%以下的,在罚款1000元的基础上,每超5%100元罚款;

⑤超过车货总质量100%以上的,在罚款3000元的基础上,每超5%300-500元罚款,最高超过3万元。

3、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的,参照超过车货总质量的处罚基准执行。

4、承运人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或者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最高不超过5000元。

5、一台车辆同时超车货总质量、轴裁质量、几何尺寸的,应当适用其中处罚较重的基准,不得合并处罚。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六)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安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未造成公路附属设施、标桩、界桩损坏和其他危害后果的;

1)及时纠正的,不予罚款处罚;

2)拒不纠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造成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损坏,可能危及公路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损失地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基准执行,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八)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将乡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将县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将省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

4、将国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造成公路损失在1000元以下未报告的,处200元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未报告的,处400元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未报告的,处600元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未报告的,处800元的罚款;

5、造成公路损坏在10000元以上未报告的,处1000元的罚款

(十)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m2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m2以上5m2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4、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0m2以上15m2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5m2以上20m2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20m2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十一)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交叉道口宽度在3m以下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交叉道口宽度在3m以上6m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交叉道口宽度在6m以上12m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交叉道口宽度在12m以上20m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交叉道口宽度在20m以上30m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6、交叉道口宽度在30m以上的,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假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征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4m内、省道3m内、县道2m以内、乡道1m内:

1)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上2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上的10m2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构造物占地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40m2以上8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10m2以上的40m2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构造物占地面积在40m2以上、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80m2以上1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40m2以上的80m2以下的,处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120m2以上、永久建筑物在80m2以上的,处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4m以上8m以下、省道3m以上6m以下、县道2m以上4m以下、乡道1m以上2m以下:

1)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下的,处4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上2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构造物占地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40m2以上8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10m2以上40m2以下的,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

4)构造物占地面积在40m2以上、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80m2以上1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40m2以上80m2以下的,处25000元以上35000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十二)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假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征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以下的罚款。

5)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120m2以上、永久建筑物在80m2以上的,处35000元以上450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8m以上12m以下、省道6m以上9m以下、县道4m以上6m以下、乡道2m以上3m以下:

1)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上2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构造物占地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40m2以上8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10m2以上40m2以下的,处1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构造物占地面积在40m2以上、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80m2以上1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40m2以上80m2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120m2以上、永久建筑物在80m2以上的,处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12m以上16m以下、省道9m以上12m以下、县道6m以上8m以下、乡道3m以上4m以下:

1)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上2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3)构造物占地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40m2以上8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10m2以上40m2以下的,处8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4)构造物占地面积在40m2以上、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80m2以上1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40m2以上80m2以下的,处1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120m2以上、永久建筑物在80m2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5、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16m以上20m以下、省道12m以上15m以下、县道8m以上10m以下、乡道4m以上5m以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执行基准

(十二)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征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造物占地面积在10m2以上2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5m2以上10m2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构造物占地面积在20m2以上40m2以下、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40m2以上8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10m2以上40m2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4)构造物占地面积在40m2以上、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80m2以上120m2以下、永久建筑物在40m2以上80m2以下的,处8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在120m2以上、永久建筑物在80m2以上的,处12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修建构筑物、建筑物的,应当先按上述基准确定分别课处的罚款,然后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在分项罚款中最高罚款以上,总和罚款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6、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参照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基准降低一个阶次进行处罚。

7、在公路征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1)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在10m2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在10m2以上50m2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在50m2以上100m2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4)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在100m2以上的,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

拒缴、逃缴车辆通行费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补缴车辆通行费,处应缴车辆通行费5-10倍的罚款。

1、未使用暴力拒缴车辆通行费,且未造成收费车道堵塞、未损坏收费设施的,处应缴车辆通行费5倍的罚款;

2、绕行或使用过期票据等方式逃缴车辆通行费的,处应缴车辆通行费6倍的罚款;

3、冲卡逃缴通行费的,或因拒缴车辆通行费损坏收费设施的,或造成收费车道堵塞的;处应缴通行费7倍至9倍的罚款。

4、使用暴力拒缴车辆通行费的,处应缴通行费1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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