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698598533/2017-1406350 文号:永政办发〔2017〕22号 统一登记号:YXDR-2017-0101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2-08-04
签署日期:2017-08-04 登记日期:2017-08-04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17-08-04 公开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YXDR-2017-01016

永政办发〔2017〕22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省市驻永各单位:

《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6〕25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郴政办发〔2017〕9号),结合郴州市创建“体育之城”和我县“四城同创”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湖南”,市委、市政府建设“五个郴州”和县委提出的让永兴的每一寸土地都生长出绿色和效益、让永兴的每一个人都得到尊严和全面发展的理念,实现我县创建“全国武术之乡”的要求;以增强全县人民体质、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助、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四城同创”为契机,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康活动的合法权益,提升全民健康现代治理能力,为将永兴打造成“美丽富饶、绿色环保、幸福健康”之县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从2016年到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群众体质状况稳步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与各项社会事业互相促进的局面基本形成,进一步提高体育消费水平。具有永兴特色、覆盖城乡、内容完备、惠及全县民众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更加清晰。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健身理念,引导健康生活,提高健康水平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身理念,倡导“我参与、我锻炼、我快乐”的生活方式。借助新闻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加参加体育健身人口,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30万以上。通过体育锻炼,提高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率达到92%以上,体质状况明显改善。

(二)统筹健身设施建设规划,规范健身设施维护管理,增添健身器材设施供给

按照市创建“体育之城”的要求,完成永兴县“五环文体广场”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县城区“山、湖、河、园、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保障市民出门500米有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1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建设好室外、室内健身场所;各乡镇全民健身文体小广场建设达到全覆盖; 95%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并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凡在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开发项目;其体育设施规划及建设要求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应该逐步有序地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三)立足县域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普及推广全民健身活动

着力打造永兴县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创建“全国武术之乡活动;永兴县中华武术大赛”;延续“省一县一品项目永兴县干部职工篮球比赛”。普及推广“县级项目:永兴县干部职工气排球赛”。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欢乐潇湘.广场舞大赛”、“环西河自行车赛”、“永兴县乒乓球赛”、“永兴县羽毛球赛”、“永兴县足球比赛”、“永兴县游泳比赛”、“永兴县钓鱼比赛”、“永兴县户外徒步休闲活动”等健身活动。全县各单位、乡镇、社区、街道办要继承传统,发挥优势,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有群众基础、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带动本地域的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努力打造龙王岭体育公园、便江两岸、一线天等旅游户外运动基地等。

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各体育协会组织要充当主力军,根据需要因时、因地坚持开展经常性、休闲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活动供给。大力开展健身走(跑)、工间操、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大力扶持、推广三大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游泳和武术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活动,支持普及两小球(乒乓球、羽毛球)和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秧歌等民间民俗传统等体育运动项目。

(四)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全民运动开展

规范县域各级体育协会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协会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加强行政管理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的建设。逐步健全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力争我县城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70%以上的乡镇设立体育协会组织;100%的社区要设立体育健身站(点),80%以上的行政村要设立体育健身站(点);重点指导和培育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社区服务类体育社团组织;形成覆盖面广、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活动有序的现代体育社团组织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提高科学健身专业指导水平

优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大众科学健身的中坚力量。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创新培训方式,依托上级体育部门、体育院校加大我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逐年增加培训经费,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实现我县体育社会指导员比例达总人口的5‰,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登记证书人数增加30%以上,其中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1500人;积极组织我县已获得资质证的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突出全县健身发展重点,确保发展均衡

以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为重点发展目标。把增强学生体质和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意识,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考评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进校园活动”、“武术进校园活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老年人活动中心应配置适合老年人健身的体育设施,社区服务应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树立现代足球运动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足球普及为向导,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扎实实筑牢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不断提升足球运动的规模和质量。

不断健全残障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障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障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提供适合残障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全面提高我县各类人群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七)加快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

充分认识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的发展,对于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用品消费、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运动与康复等体育门类的规模,初步形成健身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场馆服务、健身指导咨询服务、体育用品、体育旅游、户外运动等体育产业类群,增强广大群众投资健康的健身消费意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全民健身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把全民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落实。

要突出以群众体育为中心,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制定公共体育服务措施,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和方法,扩大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相关部门工作,在乡镇(街道)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中心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心,联合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健康卡用于体育健身领域的合作机制,推行健康健身一卡通,激发广大群众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利用我县特有的自然资源,采取政府、社会投入相结合,打造全民健身生态圈,开发各类健身活动,满足人们求知、求新、求趣、愉悦身心的需求。

(二)完善保障制度与组织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坚持开展体质测定、锻炼达标活动,通过国民体质评定、体育工作评价,为我县全民健身指导计划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郴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郴政办发〔2017〕9号)要求,成立永兴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并配备工作人员,在县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县域各类体育协会实行规范化管理。

城区体育以社区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街道办事处要整合辖区各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会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扶持社区居委会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全民健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四有”,即:有体育设施、有健身组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体育服务功能,落实工作人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动乡镇(街道)群众体育活动全面开展。

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各乡镇必须将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乡镇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乡镇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乡镇、街道综合文体站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

永兴县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支持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体育行政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不低于70%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导体育场馆向社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领群众进行健身消费。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

按规定制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评价指标和测评方法,建立政府、社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组成的评价团队,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数量、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在校锻炼的情况、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与培训情况、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学生体质达标与优秀率等情况,采用多层次、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的实施情况进行立体评价,为提升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县政府将全民健身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县城、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活动当中,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坚持自觉自愿和社会组织引导相结合,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就近方便挂靠健身站(点)开展健身指导服务,逐步做到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激发其开展健身服务的积极性。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服务全民健身,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推广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六)加强媒体“健康理念”宣传,提高科学健身水平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健康公众号等平台,普及宣传健康理念、科学健身方法,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我参与、我锻炼、我快乐”的生活理念。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按规定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进行常态化运转为广大民众进行体质测试,并出具“运动处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计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文体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推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抓好《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签订责任书,对责任单位在政策保障、组织领导、人员配备、资金投入、活动开展、监督奖励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二)              督导过程检查,严格绩效考评。将《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全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评督导内容。县文体新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永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军事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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