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兴县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片区等级划分的通知

索引号:006550222/2021-3353503 文号:永政发〔2021〕16号 统一登记号:YXDR-2021-0000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6-10-28
签署日期:2021-10-29 登记日期:2021-10-29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10-29 公开责任部门: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YXDR-2021-00007

 

永政发〔2021〕16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永兴县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片区

等级划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我县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片区等级划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原我县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Ⅰ区、Ⅱ区),维持不变。

Ⅰ区:包括便江街道城郊村、铜角村、白头狮村、水南村、便江村、观前村、灵坎村、破塘村、周家村、茶园村、塘下村、塘门村、碧塘村、牌楼村、乌泥村、铁炉村、锦里村;湘阴渡街道山冲村、松柏村、湘阴村、堡口村;柏林镇荷塘村、柏林村。

Ⅱ区:包括湘阴渡街道油塘村、胜利村、夹口村、荷叶村、南塘村、滩头村、滩洞村、石塘村、田心村、燕尾村、牛雅村、洞洪村、大寺村、新湾村;便江街道五成村、塘门口村、西河村、沙桥村、关王村、寿祝村、文洞村、泉塘村;柏林镇(不包含荷塘村、柏林村)、黄泥镇、金龟镇、樟树镇、太和镇、鲤鱼塘镇、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悦来镇、油麻镇、洋塘乡、马田镇、高亭司镇所辖村。

四、征地补偿标准。Ⅰ区为55965元/亩,Ⅱ区为47040元/亩。各片区不同地类按照此标准进行修正,地类修正系数分别为:永久基本农田为2;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为1.2;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为1;园地、林地为0.8;未利用地为0.6。

五、同一项目征用相邻的相同地类,但不同区域等级的土地按照就高的原则执行同一补偿标准。对国家和省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县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施行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县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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