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1. 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以及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32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18〕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五个永兴”、打造郴州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3.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安排,总体上是按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到2020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8783吨、1016 吨、3220吨、478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少10%、10%、6%、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4.明确部门职责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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