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和产权移交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解读
一、起草目的:为了加强县城区教育设施规划与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学位紧缺的现状。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县城区教育设施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发展大局。我县目前城区教育设施不完善,设置布局不合理,学位紧缺,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因此我县亟须通过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予以解决。
三、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
1. 规范县城区教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2.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学位紧缺的现状。
四、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4. 《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5.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
6. 《湖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
7. 《湖南省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
8. 《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
9. 《郴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20〕4号。
永兴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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