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行为。
二、制定该文件的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管理办法》(郴政办发〔2018〕41号)和《永兴县县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9]3号)。
三、 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提高政府性资金效益为目标,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引导和激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该文件拟采取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合理确定各商业银行的银行激励分存资金分配额度计划,切实发挥政府性资金效益。
五、制发程序:本文件修订前刘朝晖县长已召集各商业银行讨论通过,并由财政局根据领导指示及各商业银行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
永兴县财政局
2020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