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制定目的:郴州市是全省唯一的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地级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工作部署,推进我县矿业转型绿色发展。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郴州市是全省唯一的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地级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18号)精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当地各项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市委改革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审查后实施。
三、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
着力解决当前我县矿山布局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多,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艰巨,矿业经济持续低迷,矿业结构不优,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等问题。
四、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
2、《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18号)。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