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兴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文件解读
一、制定目的: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制定程序:向各单位征求需要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意见-集中严格审核-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三、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审改办〔2019〕8号);
3、《郴州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郴政办发〔2020〕21号)。
永兴县司法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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