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 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控制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规范现场签证流程,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
二、制定程序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县银都集团起草了《永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初稿,经县发改、住建、财政、审计、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等部门讨论后,由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牵头提交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会后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提交第十二届(2021)第1次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制定依据
1.《建筑法》;
2.《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工程计价办法》;
4.《永兴县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34号。
永兴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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