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兴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制定目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完善小区使用功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宜居水平。
二、制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向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县司法局征求意见---集中严格审批---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三、制定依据:
1、《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
2、《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郴政办发〔2019〕4号)。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