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01 14:53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意义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须性

《永兴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是对依法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费用行为进行规范,其中明确了定价范围、定价形式、定价原则、计费方法、管理权限、定价行为等等。要求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有利于贯彻执行政府交通管理政策和改善城市环境,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建设运营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一。能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三、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具备的条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不同的定价管理形式;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标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时段和车辆;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停车场备案需提交的资料;不同定价形式停车场的公示牌样式等。

四、文件制定程序

按照《郴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各县市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规定,制定所辖区域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规定,针对我县机动车停放情况,结合市级实施细则,在调查研究、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召开讨论会的基础上,经本单位政策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将征求意见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后,送县司法局进行备案。

五、文件制定依据

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

2.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州市公安局、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郴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郴发改价发〔2022〕73号)。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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