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1 16:18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依据

为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郴政办发〔2022〕1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印发《永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印发《通知》的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明确了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增量,杜绝遏制违法用地,管住违规审批,保证群众刚性需求,实施居有其住政策,打造示范亮点,经过3至5年的时间,农村风貌有根本性改观,逐步实现村庄风貌协调、房屋安全可靠、环境宜人宜居、用地集约节约的目标。工作原则即坚持规划管控原则、一户一宅原则、先批后建原则、适度集中原则。为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规范建房审批手续、实现建房全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依规办理产权登记、加强档案管理、有序推进拆旧拆危、加强示范带动、完善配套设施、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等十个方面。工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等几个方面发力。 

四、《通知》的制定程序

5月23日开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通知》起草工作。6月6日,完成《通知》草案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6月7日,由县委副书记侯建平召集县政府副县长李和、县政府调研员罗建军、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永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草案)》,于6月29日至7月6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按规定将文件和相关资料送审,作规范性文件印发。

五、印发《通知》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郴政办发【2022】12号)文件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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