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3 16:48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 制定背景

  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拟制定本细则。

  二、 起草依据

  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75号)、《郴州市园区“交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郴政办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

  三、 目的意义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构建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维护购房者权益,做到住权与产权同步。

  四、 主要内容

  《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分四段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其它以及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流程图。实施细则制定了改革目标、实施范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受理专窗、整合再造业务流程;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交房即交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交房时间即交证时间。

  五、 制定程序

  我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拟定了《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经本单位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将征求意见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后,送县司法局进行备案。

  六、前后政策变化及政策预期

  《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前,各部门互为前置条件,老百姓办证跑的部门多,重复提交资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五方共同申请耗时长,导致无法及时办理登记。《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对商品房预售、验收、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及办事资料进行精简优化,缩短了办事时限。“交房即交证”改革实行住权与产权同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引导企业规范运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局。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