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06 08:4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规范管理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是保证我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实现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拟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二、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目的意义

  永兴县辖10镇4乡2个街道办,共有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72万人口,现有A类屠宰企业一家即永兴县华泰肉食品公司(县屠宰场)负责县城区(便江街道)肉品供应,小型(乡镇)B类生猪屠宰点7家,负责金龟镇、湘阴渡街道办、马田镇、高亭司镇、洋塘乡、黄泥镇、柏林镇等7个乡镇(街道办)的肉品供应。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是为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县还有油麻镇、悦来镇、太和镇、樟树镇、鲤鱼塘镇、龙形市乡、七甲乡、大布江乡共计8个乡镇未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这部分乡镇和私屠乱宰泛滥,肉品销售市场监管难度大,“白板肉”存在着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重要体现,是对相关屠宰条文的衔接和细化,确保我县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五章十六条,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与意义

  第二章  定点屠宰: 划定了各屠宰场(点)的生猪产品供给区域

  第三章  冷链配送: 提供了未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肉品质量安全供应的有效政策

  第四章  监管执法: 明确了屠宰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五章  附则: 明确了《办法》实行的有效期限

  五、前后政策变化

  《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我县小型(乡镇)B类生猪屠宰点7家,分布在金龟镇、湘阴渡街道办、马田镇、高亭司镇、洋塘乡、黄泥镇、柏林镇等7个乡镇(街道办),B类屠宰场的肉品供应混乱现象严重影响我县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违背了兴办乡镇生猪屠宰点(B类屠宰场)的初衷,至使我县生猪屠宰管理难度大,我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我县A类和B类屠宰场(点)猪肉质量安全和猪肉供应市场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划分,对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分工细化、明确,提升了政府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效能,规范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

  六、政策预期

  《永兴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能有效确保我县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确保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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