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关于推进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18 16:1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郴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郴心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

  三、目的意义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形成与永兴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主要内容

  《永兴县关于推进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十个部分的内容和1个附件组成,包括合理布局城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网络、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创建标准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安全隐患清零和消防审验、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资金筹措保障、加强督导考核力度、本细则的执行时间和附件(永兴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五、前后政策变化

  《永兴县关于推进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前一是在政策定位上,单一强调发展老龄事业;二是在政策目标上,保重点人群;三是在政策重点上,侧重扶持养老机构;四是在政策内容上,就养老论养老。

  六、政策预期

  《永兴县关于推进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由单一强调发展老龄事业转变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政策目标上,由保重点人群转变为保基本服务、在政策重点上,由侧重扶持机构转变为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在政策内容上,由就养老论养老转变为推动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由过去的人找政策到现在政策策找人的转变,推动了民生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