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我县编制了《2023年度永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
三、编制的目的意义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四、主要内容
《2023年度永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间及要求,共6项。其中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有《永兴县(2021-2035 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5项,承办单位为县自然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为《创建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
五、前后政策变化
对纳入《2023年度永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决策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依法决策。
六、政策预期
通过编制《2023年度永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