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 11:59 来源:县政府法制办 作者:不详 【字体:

 

 
永政办函[2012]50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兴县2012年依法行政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省市驻永各单位:

《永兴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永兴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总体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深化”上做文章,在“提升”上下功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打造财富永兴、生态永兴、平安永兴、幸福永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实施依法行政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大力实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重点抓好行政程序规定、规范裁量权办法、政府服务规定的贯彻实施。

2.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实现依法行政考核与政府绩效考核的全面对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以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质量。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继续实行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创新听证会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要将听证会质量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4.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水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三、以强化登记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5.坚持“有件必审”。督促部门法制机构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做到每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6.坚持“有件必登”。继续做好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

7.坚持“有件必备”。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8.坚持“有错必纠”。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四、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9.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10.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工作。在去年全面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裁量权基准适用与落实。

11.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组织编纂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为抓手,认真落实证据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12.启动新一轮执法培训换证工作。全面启动和完成省市对县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换证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管理。

13.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强制法,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加强实施行政强制法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行政强制主体清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五、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14.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申请方式上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办案的和解、调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等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

15.规范行政复议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保证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有关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以建设保障机制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府服务工作水平

16.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健全由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对此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落实。同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议、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17.明确政府服务目标。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和12345社会求助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开展政府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18.拓宽服务领域。着力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湘阴渡镇、柏林镇、民政局和人社局等政府服务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

19.完善服务机制。采取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调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做好选配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军事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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