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永兴县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永兴县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1〕148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兴县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
规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省市驻永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贯彻实施,成立永兴县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利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爱廷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碧松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范茂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艳花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公开办主任
张义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代顺腾 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
廖笙材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
刘晓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浩然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戴小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丽 县财政局工会主席
邓昕平 县卫生局党组成员
李 劲 县信息化办主任
袁朝晖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朝晖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军事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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