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规范性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7 11:49 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不详浏览量: 【字体:

永发〔2008〕4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暂行办法》、《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试行办法》、《永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试行办法》、《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试行办法》等五个规范性制度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这次印发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五个规范性制度,是我县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的重要步骤,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县委在选人用人上扩大民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总体要求,对于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五个规范性制度,推进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是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进行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并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五个规范性制度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兴县委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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