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通知

关于切实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7 16:01 来源:永兴县政府 作者:不详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耕地抛荒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四个确保”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据调查,由于外出务工、无劳动力耕种、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地下开采、工业污染、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方面的原因,我县耕地抛荒面积逐年扩大,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给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促进农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有关工作。

二、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秋冬季农业生产,有针对性的采取改种、补种等措施,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全年性抛荒。对能够种植水稻的抛荒田要引导农户相互调剂秧苗余缺,或采取“倒种春”的办法,扩大晚稻种植面积;对干旱田和旱土要指导农户抢种玉米、马铃薯、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和蔬菜。对因工业性污染和洪灾损毁而抛荒的耕地要在采取控制“三废”排放、土地整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耕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最大限度减少抛荒耕地面积。

三、加强领导,落实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将抛荒耕地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乡村干部农户和田间地头,调查了解抛荒耕地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分析抛荒原因,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履行好自身职能作用,积极搞好服务。县财政局要在种子补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因干旱而抛荒耕地的灌溉用水;县农业局要搞好种子供应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户落实抛荒耕地农业生产计划;县农经局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促进抛荒耕地向种植大户集中,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县国土局、环保局、农开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抛荒耕地的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县委、县政府将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抛荒耕地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实行农业农村工作“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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