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兴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6 12:01 来源:县委办、县政府办 作者:县委办、县政府办 【字体:

永办〔2012〕120号

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兴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永兴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

 

永兴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宜居、和谐、幸福永兴,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县长期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提高素质,增加收入,维护权益,休养生息”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争创科学发展百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从2012年9月至2013年底,通过发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两个月打基础、四个月见成效、明年大变样”,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变,村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县30%以上的行政村成为省级卫生村,50%以上的行政村成为市级卫生村,100%的行政村成为县级卫生村。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与规范的原则。科学规划乡镇及行政村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切实抓好乡镇及行政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爱护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二)统一与统筹的原则。按照“县指导、乡镇组织、村为主、户实施”的基本原则,实行一个标准考评,一套制度管理,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村庄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分级与分类的原则。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督促各乡镇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溪河两岸、国道107线、S212线、S213线及其他县道沿线中心村及青山垅库区周边重点村庄的环境整治;乡镇、村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环境整治,根据中心村、路边村、边远村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可视范围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四)有奖与有偿的原则。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一方面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另一方面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村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以乡镇为单位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各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户垃圾清理实行有偿服务。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需整合全县各级各部门资源,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治,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内(包括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财政局要充分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统一安排调度资金;县农经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环卫所要按照程序及时负责资金落实到位;县规划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乡镇及行政村的规划布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路面及路边水沟的环境卫生;县旅游执法大队负责落实一级电站以上的便江河道环境卫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一级电站以下的便江河道环境卫生;各乡镇所辖国有农贸市场及个体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管理。其中,国有农贸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协助落实,卫生费由各乡镇负责收取;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及村庄整治项目村的环境卫生;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卫生宣传引导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文明卫生习惯的教化工作,促使学生养成不乱扔垃圾的良好习惯;县卫生局负责各乡镇医院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正反面宣传报道;县直各单位负责指导帮扶各联系村的环境卫生;县爱卫办及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考核等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负责督查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30日—9月30日)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组织乡镇党政负责人、村支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赴攸县参观学习。各乡镇要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发动全民开展卫生大扫除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形成共识。

(二)重点治理阶段(2012年9月30日—11月30日)

召开县、乡、村三级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大清扫、大清运行动,全面集中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河流两边的“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所有村庄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其中,中心村、路边村全部实行垃圾分类处理,边远村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

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每个乡镇须选址建设一个垃圾填埋场,添置相应的垃圾桶(箱)及垃圾池,组建一支环卫队伍。村里按统一规划添置相应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适量的不可回收垃圾池,每个村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清扫公共区域,基本做到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池,乡有垃圾运输车和处理场。乡镇处理垃圾的模式坚持分类减量和就地处理垃圾的原则,政府所在地及农贸市场推广“集中收集、统一转运、乡镇填埋”模式。农户垃圾推广“分类减量、就地处理”模式,即“一户一池一坑四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永兴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谭建上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家分管和联系城管、爱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农经局、县规划局、县环卫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督查、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曹海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艳春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县级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永兴县“万民干部进农户、解决问题在村组”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作整发〔2012〕2号)文件精神,每月下乡镇村组指导帮扶不少于2次,实行“县级领导(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干负责制度,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各乡镇和行政村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采取会议、标语、宣传版面的形式深入动员,广泛宣传,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热潮。要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同时要大胆曝光不讲文明卫生的陈规陋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增加投入,完善设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民主体”的模式,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县财政将农村“一事一议”、再就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县垃圾处理场的政策项目资金打捆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倾斜,今年将安排不少于14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直单位要挤出资金用于支持所联系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各乡镇也要多方筹措资金,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资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村边、路边、河边的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做到每月一排名,每季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永兴新闻网、手机报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每季度召开考核点评大会,对于考核合格的乡镇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投的办法。对季度考核排前三名的乡镇,除享受以奖代投资金外,同时给予对等标准的奖金。对因行动迟缓、效果不好,季度排后三名的乡镇除不能享受以奖代投资金外,同时处以征收对等标准的责任金,责任金由县财政统一代扣,用于奖励前三名的乡镇。倒数三名乡镇的负责人在季度点评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其中,倒数第一名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直单位负责人一同在季度点评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2次季度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停职专抓。其中,联系该乡镇的县直单位负责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3次季度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就地免职,并取消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其中,联系该乡镇的县直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负责人及联系该乡镇的县直单位负责人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每年召开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实行奖优罚劣,并开展环境卫生县“十佳村”及县“十差村”的评选,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要参照县里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出台严格的奖惩措施,每月对行政村进行督查排名,每季度组织实施考核。各行政村每月要组织对农户家庭卫生进行评比,在全村大力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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