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永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2-03-30 17:32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李旭卉 【字体:

2011年,我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提消费、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最大目标,着力扩充发展内涵,着力增强发展活力,着力提升发展质效,全县经济和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据初步核算,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8.8亿元,增长14.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1.4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19.5亿元,增长17.4%;第三产业增加值47.9亿元,增长11.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32956元,比上年增加6356元。结构调整取得新成就。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1.2:61.8:27.0转变为11.3:63.3:25.4,其中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74.9%和22.4 %。  
全县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社区事务、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建设合计投入财政资金5.52亿元,增长14.0%,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6.3%。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01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32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5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91%;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率为100%。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1万人。就业供求信息无缝对接工程5807个。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4%。  
     二、农业  
    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14亿元,增长3.5%。全县粮食种植面积44.43千公顷,增长1.5%;油料种植面积11.56千公顷,增长63.9%;蔬菜种植面积9.66千公顷,增长4.3%;烤烟种植面积1.69千公顷,增长6.3%。全年粮食总产量23.05万吨,增长1.8%;油料产量1.80万吨,增长59.0%;蔬菜产量22.92万吨,增长4.3%;烤烟产量0.45万吨,增长7.1%。全年出栏生猪65.51万头,下降6.8%;出栏牛2.09万头,下降1.4%;出栏羊3.95万头,增长1.3%;出笼家禽616.7万羽,增长3.0%;水产品产量2.03万吨,增长0.3%。  
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2.0亿元,增长45.5%。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4237处,投入资金4.13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71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平方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8座。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14公顷,增长31.6%。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1.07万千瓦,增长5.9%。  
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9家,县级12家。共实现企业总产值6.18亿元,增长21.0%。带动基地总产值3.30亿元,增长15.2%。实现销售收入5.75亿元,增长19.3%。实现利润2411万元,增长36.7%。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农民专业    合作组织99个,增长26.0%;合作组织成员0.89万人,增长10.0%。
    全县改造县乡公路15.7公里,新建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5.4公里。建设县级以上新农村示范村31个,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级服务点10个,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3个,新建农村沼气池502口,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4个,新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9个,新增通宽带行政村24个。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3个,解决1.61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改造行政村配电网123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478.4亿元,增长63.5%。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469.9亿元,增长64.7%;规模工业产值过亿元的企业95户,比上年增加17户。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115.1亿元,增长17.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1.0%,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3.4%,拉动经济增长10.5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8.7%。规模工业增加值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50.1%;重工业增长18.5%。大中型工业增加值1.64亿元,下降7.4%;高技术工业增加值3.88亿元,增长17.1%;高耗能工业增加值124.32亿元,增长14.7%;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44.96亿元,增长8.7%,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31.4%。分行业看,采矿业增长20.7%;制造业增长16.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9%。  
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税35.35亿元,增长85.2%;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6.94亿元,增长61.9%。其中采矿业利润总额1.74亿元,增长24.5%;制造业利润总额15.13亿元,增长66.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利润总额0.08亿元,增长1319.3%。
全年原煤产量157.3万吨,实现税费1.34亿元,探明新增煤矿资源9000余万吨。发电量2.9亿千瓦时,增长16.5%;全年共生产白银2100吨、黄金7.2吨,其他有色金属17万吨,实现税收2.01亿元,被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县”。  
    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34亿元,增长9.0%。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5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5亿元,增长9.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1.8万平方米,增长12.9%;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2.9万平方米,增长31.9%。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1年我县实施了“园区大会战”、“水利建设年”、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等项目攻坚活动。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6.9亿元,增长36.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9.7亿元(不含农户),增长36.3%。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64个,新开工项目267个。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10.7亿元,增长148.8%;第二产业投资56.5亿元,增长47.1%;第三产业投资32.5亿元,增长7.6%。城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0.1亿元,增长16.9%。全县基础产业继续加强,完成投资39.6亿元,增长47.8%;民生投资2.5亿元,下降37.5%;生态环保投资3.3亿元,下降8.3%;工业投资53.7亿元,增长18.0%。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8.4亿元,增长13.1%。  
    全年共实施重大建设项目164个,项目总投资230.36亿元,计划投资58.74亿元,年度完成投资63.02亿元,占年计划的107.3%。其中:续建项目70个,计划投资27.62亿元,实际完成   投资28.64亿元,占年计划的103.7%;新建项目94个,计划投资31.1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4.38亿元,占年计划的110.4%。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一期工程、县城垃圾处理场、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晶讯光电高端液晶显示器生产线一期工程、雄风综合利用含铋物料制备高纯铋基纳米材料、鑫裕镍业湿法生产线、华创产业园标准厂房、采煤沉陷区沙子江安置小区、七甲农贸市场等56个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4.9亿元,增长104.2%。商品房销售面积19.7万平方米,增长1.3%;商品房销售额5.0亿元,增长192.3%。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690套,面积4.18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10套,面积2.55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  
    全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7亿元,增长18.0%;分地域看,城镇零售额29.2亿元,增长16.6%;乡村零售额12.5亿元,增长21.4%。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20.0亿元,增长22.5%;零售业零售额17.8亿元,增长14.2%。住宿业零售额1.3亿元,增长10.9%;餐饮业零售额2.6亿元,增长15.0%。  
全县批零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96.8亿元,增长34.5%;其中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销售额41.3亿元,增长36.6%,占贸易业的比重为42.6%。住宿营业额3.0亿元,增长30.9%。其中限上住宿营业额0.38亿元,增长33.2%。餐饮业营业额4.1亿元,增长29.8%。其中限上餐饮业营业额0.61亿元,增长33.2%。  
汽车减税和“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全县限额以上企业汽车、家电零售额分别为5580万元和3210万元,分别增长40.2%和40.3%。全县“家电下乡”累计销售家电10.17万件,销售金额2.23亿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0.29亿元,分别增长81.0%、102.7%和100.0%。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  
    全县目前已有获进出口权企业 26 家,其中年出口创汇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家。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734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8.8%。其中出口总额7341万美元,下降72.8%,出口额居位全市第二,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8.6%。出口的产品主要是白银、铅和打火机。  
    全县新批外资项目10个,实际利用外资6201万美元,增长16.1%。其中;工业实际利用外资3572万美元,下降14.5%。引进境内省外项目55个,实际到位资金19.3亿元,增长17.7%。其中,工业引进资金14.3亿元,增长21.7%。建成标准厂房15.2万平方米,出租13万平方米。全外派劳务160人,下降1.2%。  
    积极推进旅游开发战略合作,龙华山公园被评为省级森林公园,成功争创为“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旅游城市”、“全省红色旅游发展一期规划纲要实施先进单位”,黄克诚故居被列为省级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年末全县共有国家等级旅游区(点)5家,其中,3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2家。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325.11万人次,增长24.5%;接待入境旅游者3.8万人次,增长17.6%。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88亿元,增长24.4%。  
    七、交通和邮电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3.96亿吨公里,增长22.3%。水上运输总周转量1.28亿吨公里,增长25.3%。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49亿元,增长10.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41万元,增长5.3%;电信业务总量2.08亿元,增长11.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61万户(包括小灵通),固定电话普及率为6.3户/百人。移动电话用户25.95万户,增长10.9%;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5.3户/百人。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2.89万户,增长144..9%。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财政总收入14.17亿元,增长40.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5亿元,增长85.7%;上划中央收入2.81亿元,下降22.7%;上划省级收入0.51亿元,下降14.5%。实现税收收入8.87亿元,增长16.8%,占财政总收入比重62.6%。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6.53亿元,比年初增加7.89亿元,增长11.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9.55亿元,比年初增加5.43亿元,增长10.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57亿元,比年初增加4.33亿元,增长19.2%。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3.16亿元,比年初增加2.50亿元,增长21.0%;中长期贷款余额12.39亿元,比年初增加1.83亿元,增长17.1%。  
    年末全县共有5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2136.4万元,增长4.6%。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8362.4亿元,下降4.9%;财产险保费收入3774万元,增长34.5%。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3313.8万元,增长60.2%。其中,人身险赔款1648.8万元,增长107.4%;财产险赔款1665万元,增长30.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2所,中心城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2万个。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98.53%;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在校学生辍学率0.4%。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26人,在校生1631人,毕业生693人。普通高中招生1830人,在校生4801人,毕业生1416人。初中招生5693人,在校生16825人,毕业生4823人。普通小学招生11094人,在校生58177人,毕业生5778人。特殊教育招生10人,在校生61人,毕业生5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6965人。各类民办学校92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0025人。实施校安工程改造项目25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它债务2263万元,县一中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居全市第三位,县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618万元,援助学生1481名。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产值69.54亿元,增长47.7%;实现增加值20.18亿元,增长56.4%。全县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项。全年专利申请153件,增长23.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专利授权108件,增长21.3%。全年科技项目立项25项,新增市级研发中心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成为全市唯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新增湖南省著名商标4个。
全县全年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320批次,定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0批次。工业品定期抽查合格率85.0%。全县年末有各类气象台站1个,自动观测点28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年新建成130家农家书屋、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送戏下乡65场。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花鼓小戏《算不清的帐》获国家级六项大奖。全县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1个,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数3.71万户。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7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72%,提高0.05个百分点;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21.3%。城区有线数字电视双向网改工程覆盖用户1.5万户,农村有线及无线数字电视工程发展用户6000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人口2万余人。  
    全年新建乡镇卫生院1所。年末全县卫生机构42个,其中,医院9个、卫生院2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570张。卫生技术人员1906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79人,注册护士978万人。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125个,体育馆2座,运动场2个,游泳池1个,各种训练房120个。全民健身活动继续蓬勃开展,共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8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2万人,46个行政村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县参加省运动会获得金牌 3枚,银牌 4 枚,铜牌3枚;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上获得金牌 4 枚,银牌 5 枚,铜牌11 枚。共承办和协办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共 5次。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54.401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2.9212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63.9276公顷。补充耕地40.1公顷,净增加耕地27.17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5万公顷。  
    年末全县已发现矿产21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种。煤炭储量达3.7亿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8个,实施资源危机矿山找矿项目1个。  
全县人均水资源4513.1立方米。总用水量3.01立方米,人均用水量469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369.4毫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2.5944亿立方米。  
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3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分贝。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控制区面积为5.14平方公里。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0.97万吨和0.23万吨;全县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09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6.7%。  
    全县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18179.5公顷。全年人工造林面积3533.3公顷,退耕还林166.7公顷。封山育林面积33.32平方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33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4.89%,比上年提高0.31个百分点。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1起,增加4起;死亡19人,增加1人。其中煤矿事故死亡5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0人,下降16.7%;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2.525人,增长25.0%;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2.78人,增长52.7%。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起,增长26.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3.11人,下降11.1%。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66.42万人,比上年增加0.21万人。全县常住人口57.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82万人,乡村人口35.5万人。城镇化率38.07%,比上年提高2.13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0.64‰,死亡率4.28‰,人口自然增长率6.36‰。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98人,发放奖励扶助金57.4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02人,发放扶助金11.86万元。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523元,增长14.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648元,增长33.7%;经营性净收入4150元,增长17.4%;财产性收入299元,增长63.4%;转移性收入1920元,下降35.3%。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74元,增长16.9%。其中,工资性收入2856元,增长20.8%;家庭经营纯收入4967元,增长15.7%;转移性收入226元,下降5.3%;财产性收入125元,增长27.7%。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474元,增长12.1%。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支出分别增长6.2%、21.9%和34.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下降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20元,增长8.7%。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2.5%、27.3%和16.3%。全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3.0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8.1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3.05平方米,增加5.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9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88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8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1.75万人,参合率达105.96%。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16人。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1.5319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177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77元,较上年提高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5.3元,较上年提高8.7元。新建4所乡镇敬老院,提前两年实现了“一乡一所敬老院”目标,农村五保对象在全省率先实现住院治疗“零费用”,成为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1700元/年人。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806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584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0%。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610张,收养各类人员1476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11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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