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1:46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有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把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实行局长负责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成亮任组长,分管法治的副局长陈荣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基层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兴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明确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宣传教育。

  注重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梳理林业行政执法领域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常用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掌握,全战线、全覆盖开展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共12次(其中开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培训7次;行政执法实施理论培训3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2次),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学法考试3次,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部分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按照县“放管服”改革办要求,对全局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全部压缩70%。同时,实行审批“一站式”办理、限时办理、阳光办理、网上办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对政务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 所有事项均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窗口没有收到任何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

  二是加强林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林业生产秩序稳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法治理念,发挥公证、人民调解等机制作用,强化社会治理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在法治工作布局和力量调配上,更多向引领和疏导端用力。依法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整合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主动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做好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全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森林督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50起,给与行政处罚50人次,结案率达100%,恢复林地8.6389公顷。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业秩序的稳定。

  三是规范执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不同的执法形式,督促执法工作人员通过文字、拍照和执法记录仪拍摄等记录方式,对日常巡查、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等进行执法全过程跟踪记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进行集体讨论,以会议的形式由行政执法分管负责人主持,相关股室股长、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具体承办执法人员参加;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执法权限、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救济渠道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行政执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坚持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实施质量。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体制。持续实行“一案一卡”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机构负责人及联系号码,设立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案件办理“回访”制,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只要发现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乱纪,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理顺层级职责,划定区域管理,协调部门协作,整合优化力量,建设一支业务过硬、严格执法、勇于担当、廉洁自律的执法队伍充实执法机制内存。持续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立案、行政处罚、结案审批、案件移交等制度,深化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多措并举,打造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林业执法体系。

  五是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业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群众法治需求分析,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动全民由学法而懂法,再到自觉守法的阶段性跨越。共开展普法宣传12次,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六是加强保障,提供坚强后援。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安排人事、财务等部门健全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定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标准,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法治建设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制定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的重要依据。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政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开展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从法定职责履行、法定程序执行、法治实施效果等方面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行。

  七是统筹联动,提高法治工作成效。统筹执法部门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统筹解决涉案物品归口处置和检验鉴定等问题,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延伸。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和法律服务紧密融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将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廖成亮同志高度重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以身作则、雷厉风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学法用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读本,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集体研究讨论1次。

  二是将林业法治建设列入林业工作要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原则,将林业法治建设与林业生产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三是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法治观念。崇尚法治、捍卫法治,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深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局其他党组领导参照相关规定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

  2023年,永兴县林业局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稳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实施质量;

  二是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越来越要求规范化,完善办案设备、调配执法车辆,开展执法巡查、检查都需要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在不断地完善对修订、修改的法律法规还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体制,坚持精准普法、规范执法、严格守法,全面提高林业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优化宣传方案,使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本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与参与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治理水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