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农业大学于我县耒水斑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评估科研特许捕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10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湖南农业大学在我县耒水斑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组织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月15日
水域:耒水流域禁捕水域
带队专家:余建波
随行科研人员: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湘江资水站湖南农业大学科研人员6人
监督人员:郴州市永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执法人员。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2艘(渔政船);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条,共8条(每组4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 20个(每组10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需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禁捕办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
附件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10号)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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