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31 08:21 来源:永兴县交警大队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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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

2. 参与拟定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的处罚。

4.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路面巡逻、交通警卫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5. 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县机动车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国产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登记、发牌和“五小”车辆驾驶人员考证、发证工作。

7. 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8. 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情况实施监督。

9.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宣股、秩序股、车管所、客运办。二级机构: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城关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二中队(马田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金龟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四中队(鲤鱼塘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五中队(城区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531.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2.77万元,增加7.41%,主要是因为全县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驾驶证等车辆注册及办证人员的增加,非税收入也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7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2.9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25万元,占76.4%;项目支出462.08万元,占2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531.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2.77万元,增加7.41%,主要是因为全县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驾驶证等车辆注册及办证人员的增加,非税收入也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5.15万元,减少13.1%,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已完工,如:“道安监管云”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958.3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6.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9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2.0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未实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7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万元,完成预算的66.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公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公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70.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41万元,减少50.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20万元,完成预算的71.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与上年相比减少30.92万元,减少54.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减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占8.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91.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198人次,主要是兄弟县市区交警部门人员到我县考察学习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到我县检查督导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燃油及维修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32万元,增长17.4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做进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内。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156万元;用于召开顽瘴痼疾整治会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会议,人数12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1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了我单位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理性;二是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评价支出绩效,及时公开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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