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住规建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住规建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1 19:21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和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政策文件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2.组织拟订全县房产管理、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障性建设项目的核准负责县城市规划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及相关管理办法的组织拟建和监督实施推动城镇住宅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4.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研究制定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技术措施、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和建设用地指标。5.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承担本县范围内建筑、勘察、设计、建筑企业施工安装、建筑装修装饰以及建设监理、建设检测等从业机构的资质审核、报批工作。7.承担全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负责建设监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9.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办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10.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11.参与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的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等工作指导乡、镇、村庄建设工作。12.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13.承担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承担城市城建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所属各单位财务计划的审核报批和内审工作。14.承担县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工作。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规划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6.负责拟定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组织推动城乡规划的技术进步和人才交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1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开发区)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报批;负责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18.负责县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负责县域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用地方案、建筑方案、工程方案的规划审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20.负责县域内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21.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对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22.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23.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24.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规划管理股、规划编制股、招投标管理股7个内设机构。预算管理县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县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办公室、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4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6年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161.47万元,本年收入48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61万元),本年支出 55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82.61万元),年末结余87.01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 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1批,共计787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787人),完成预算的3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2.8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6 万元,增长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6万元,下降55%。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7万元,比2015年减少18.73万元,下降21%。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

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数为14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数为1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和工程类决算数均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决算数为11.36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九、部门决算分析。

在部门决算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编制了决算报告,但由于编制水平、分析能力与财务管理的要求存在差距,而且编制报表时间紧张,我们把重点放在编制报表上,只注重报表数据的平衡关系、勾稽关系,对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深度分析,没有把决算的结果用于指导单位财务管理。

十、提出改进措施。

在下年度的决算编制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做好年终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使决算报告真实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再加强决算报告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决算数据,分析部门经济活动进行,为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供支撑、为部门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度永兴县住规建局部门决算核查情况表.xls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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