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政协机关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6 20:36 来源:县政协办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精神,我机关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机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县政协委员会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学习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办公室的委托,组织在永兴的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活动。

4.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5.联系和指导全县乡镇政协联工委的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6.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8.对口接待来永兴参观、考察、来访的海内外人士,开展对外联谊工作。

9.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协机关设置一办四委,即设置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学习文教卫体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员会。我机关实有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3名,全额拨款编制2名。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32人,离退休2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机关编制22名,在职人数为32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45.45%。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9.6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9.6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办2016年度预算数为496.79万元,年底结余 0 万元,控制率为 100 %。

(三)预算管理

2016年,我办支出预算496.79万元,实际支出 496.79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 162.29 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62.29万元,控制率 100 %。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9.63万元,实际支出49.63万元,控制率 100%。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28万元,实际支出28万元,控制率 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1.63万元,实际支出 21.63 万元,控制率 100%。

2016年,我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县政协坚持“跟进县委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履职实效”的理念,努力做到思想上求精心、工作上求精细、成果上求精品,为推动发展献计出力。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纽带作用,努力做好联谊交流、协调关系工作,为和谐永兴建设凝心聚力。切实转变作风、夯实基础,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五)履职效益

县政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做好了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为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永兴县委“十条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永兴县政协机关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政协永兴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永兴县政协机关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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