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5:07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许峰 【字体: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1706万元。预算安排资金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目标任务完成程度

  1、2022年全年完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1046万元。1.按行政村基数分配共计242万元,每村1万元/年。2.按人口基数分配共计396万元,每人6元/年。3.按居委会基数分配共计24万元,每个居委会1万元/年。4.以奖代投经费共计288万元(包含湘阴渡、便江西河风光带以奖代投经费)。5.乡镇(街道)季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共计36万元,每季度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奖励4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6.国(省)道沿线“五化”建设工作奖励资金共计24万元,每季度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7.西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工作奖励资金共计36万元。达到改善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2、省市县美丽乡村创建。2022年创建县级、市级、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7个,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50万元。

  3、农村改厕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任务为2700座,分两年实施,其中2021年完成改厕数量1895座,支付财政资金227.4万元,2022年完成改厕数量1374座,支付财政资金165.73万元,两年共完成改厕数量3269座,支付财政资金393.13万元。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永农领办发〔2022〕43号》文件《永兴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由县乡村振兴办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由县乡村振兴办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永兴、生态永兴建设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项目评价方法:年终考核与日常管理的原则,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706万元,实际执行1789.13万元,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收集、现场勘查、问卷调查及访谈等评价程序,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的要求,在决策依据及决策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备,并能严格遵守,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项目实施预期目标。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估得分为100分,绩效评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村组集体经济薄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重,要求高,而村民自筹资金难度大,乡镇财政困难,基础设施完善和改善难以达到要求。二是县级财政投入且涉农资金整合不高,如河道保洁公路保洁等应有效整合由乡镇统一调度。

  五、建议

  1、县级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和政策,强化农村卫生统筹收取。

  2、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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