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兴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永精扶领发〔2019〕21号
永兴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兴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和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支持非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9〕21号)、《永兴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兴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永精扶领发〔2019〕6号)、永兴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兴县2019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项目计划》的通知(永产扶领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7万元,其中:2019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资金449.2万元、2019年度雨露计划资金221.8万元、2019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36万元。
一、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或挪作他用,切实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将有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备查。
三、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资料,将验收申请报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报账。
附件1:《永兴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附件2:《永兴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产业扶贫第三批)》
永兴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