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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指南

  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表现、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会考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和毕业年级缺考者,不能留级重读,只发肄业证书。

升学相关规定

幼儿园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即可入校就读。

小学满足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教育法及本地户口的人员

初中满足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教育法及本地户口的人员

课程情况

  具体课程按学校要求规定

其它

  本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学生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学生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学校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