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资助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①孤儿、残疾学生;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③建档立卡户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⑥学生家庭或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⑦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

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在学校申请,学校终审后交上级教育部门审核。

资助所需材料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惠农折子复印件;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以下条件只需要条件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④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⑤建档立卡户;⑥孤儿;  

  

资助联系方式

13467805089(分管资助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