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5 14:56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制定目的:“交房即交证”要求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房屋建设各项手续必须齐全,房屋质量必须过硬,这样才能在房屋销售之前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销售。如果哪一关通不过,也就不能销售。“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是对开发企业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验,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促使开发企业更加重视楼盘质量、项目监管和服务质量,最终以品质、口碑、业绩来赢得购房者。同时,通过“交房即交证”的实施,以及通过市场手段,让“优胜劣汰”成为常态,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解决的问题:“交房即交证”使购房者在收房拿钥匙的同时,马上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有利于解决小孩落户、积分入学等民生问题,大大保障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是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设, 让开发企业主动担负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体责任,让购房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

三、制定依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园区“交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24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37号)。

四、制定程序: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起草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文秘室审核,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批,县分管领导、县长批示等。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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