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4-21 09:25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案由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种类和数额

1

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幼儿园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永市监罚字〔 2021〕12号

警告

2

永兴县承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爆竹案

永市监罚字[2021] 10 号

1.没收侵权爆竹72盒;2.罚款16000元。

3

永兴县小飞燕商行( 刘永丰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永市监罚字〔2021〕14号

罚款5000元

4

永兴县东方食品超市(廖立晖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永市监罚字〔2021〕11号

罚款8000元

5

永兴县小姐姐绣妆阁(江海燕)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永市监罚字〔2021〕13号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4桶;2.罚款10000元。

6

永兴县湘阴渡镇高子商行(李满玉)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永市监罚字[2021]15号

罚款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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