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资助申请条件

在园有学籍幼儿。确保脱贫家庭幼儿(原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人家庭学生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城乡困难单亲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受新冠感染致贫幼儿优先。

 

资助申请流程

摸底(幼儿监护人申请)-幼儿园评议-公示--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发放。

资助所需材料

1、幼儿监护人身份证、与监护人身份相符的银行存折。

2、扶贫手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生活困难资助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烈士证明书、儿童福利证、残疾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就医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由幼儿园存档备查)。

 

资助联系方式

0735-556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