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联系方式 |
申请条件 |
休学 |
0735-5568146 |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生或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搜索并下载打印《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见附件5),如实填写好《休学申请表》交学校,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及住院缴费凭证)。 (2)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三)对疑似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建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诊断结果建议休学治疗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为其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劝其休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对其进行诊断或应休学治疗而不休学治疗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由相关单位或部门依法处理。 (四)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五)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至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 (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
复学 |
0735-5568146 |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复学: 1.因病休学病愈的; 2.因事休学期满的; (二)申请复学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学生或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搜索并下载打印《湖南省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见附件6),如实填写好《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因病休学的还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病愈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 2.学校现场审核。学校审核同意复学的,在家长递交的《湖南省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审核不同意的,当面告知家长原因。 3.学校上传材料。学校将学生的《复学申请表》等申请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并在学籍系统发起复学申请。 4.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籍系统对学校发起的休学申请进行核办,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期满,未再次办理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由学校及时督促学生复学,督促无效的由学校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复学。患精神病或传染病未病愈的,学校应督促家长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四)学生复学时原则上安排到其下一级(“级”是指学段初始入学年份,如2020年秋季开学入学的一年级为2020级学生)就读(两次及两次以上休学的学生复学时依此类推);提前复学的学生,安排在本级或下一级就读,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商定就读年级。 |
外省市转入 |
0735-5568146 |
在本校初中的学位因学生出国、转出、休学、退学等原因而出现空缺的前提下,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若原在外地省、市重点中学就读、户口已迁入永兴的学生,可提交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迁移或者从农村迁入城镇的; 2.在外就读,需转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 3.学生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县工作调动或部队转业回本市安置的; 4.学生法定监护人享受全市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优待政策的; 5.孤儿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父母一方死亡、患严重精神病或重大疾病),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和条件需投亲靠友的; |
转出本校 |
0735-5568146 |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