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资助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并且能够提供县、乡镇(街道办)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有优先受理资助:

(一)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五)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六)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资助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评议

3、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4、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公示

资助所需材料

1、 《永兴县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3、精准扶贫手册

4、城镇、农村低保证

5、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6、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7、大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

0735-553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