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申请条件 |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并且能够提供县、乡镇(街道办)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有优先受理资助: (一)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五)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六)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
资助申请流程 |
1、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评议 3、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4、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公示 |
资助所需材料 |
1、 《永兴县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3、精准扶贫手册 4、城镇、农村低保证 5、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6、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7、大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
资助联系方式 |
0735-5539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