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下载: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
许可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份数 | 规格 | 是否要电子材料 |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 1份 | 原件,复印件 | 否 |
男女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照 | 3份 | 原件 | 是 |
男女双方身份证 | 1份 | 原件,复印件 | 是 |
男女双方户口簿 | 1份 | 复印件,原件 | 否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民生街2号县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0735-5538291
投诉电话:0735-5812342
办理时间及期限: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无(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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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许可依据:
办理流程:
受理(0.5个工作日)→发证( 0.5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原件和复印件)
4.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址:永兴县便江镇民生街2号县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0735-5538291
投诉电话:0735-5812342
办理时间及期限: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无(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